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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13

    土匪完全手册 (中)

    飞龙山人
     
    杀还是不杀
    很多朋友是通过看港片了解的“飞虎队”,坦白说,这样一种理解会很有障碍——我以前就
    老觉得SDU
    的兄弟们蒙这个脑袋,千人一面让人觉得不是很有个性,不符合银幕猛男的标准。那个时候
    小孩子不懂
    事,甚至宁可觉得叶继欢那样用AK横扫半条街的匪徒更厉害些。其实和做匪徒一样,警察做
    到最高的境
    界,也是陈道明教导的那样——不杀。
    过去的案子给了我们很多错觉——建国以来,二王,三李,到后来的田明建,都是抓捕时负
    隅顽抗被军
    警击毙的——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更顽强的匪徒是被40火箭筒击毙了,而兄弟我知道的最够级
    别的匪徒是
    死于155加榴炮之下。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也看到了对悍匪的成功抓捕——比如张君团伙
    ,比如白宝
    山。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以为是我们的军警不够勇猛,不能把歹徒K死——实
    际上,对于
    亡命悍匪,活捉要比击毙困难得多。而飞虎队一直很值得夸耀的一点就是自他们建队以来,
    每一次飞虎
    出动,只要情报正确(指真的有劫匪在某处),没有任何一次有劫匪可以逃走,也没有一个劫
    匪被飞虎打
    死——当然这个不是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去当匪。
     
    相比之下,93年2月份发生在海南的围捕刘进荣一案就显得很有意思。根据事后多个版本的
    文字通讯描
    述,刘进荣毫不知情地都是被我武警官兵打了狙击,第一枪废掉腿脚,第二枪废掉持枪手,
    然后继续负
    隅顽抗(?)最终被击毙的。
     
    但是不幸的是,那次行动正好有中央台记者跟随录像,并且在电视里播出了,更不幸的是,
    当时我还看
    了那个录像。根据录像现实,当时的情况是刘进荣老大正在路上溜达,突然周围烟尘四起—
    —原来是被
    我武警的一杆79狙和一杆81打了埋伏。事后很长一段事件我都以为是武警枪法不行打不着刘
    犯(后来
    他们领导都出来说话了,说是射手太紧张),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射手八成是故意的
    ——故意把
    刘犯唬住让他别跑,可是这个家伙冥顽不灵,被打伤了手脚还往林子里钻。警方没办法,只
    好来了通火
    力覆盖——下边的情景就和当年的二王差不多了:刘进荣最终下场和二王差不多,破破烂烂
    的尸体被警
    犬从林子里拖出来。
     
    这里需要多嘴的是,压制性的射击,也就是火力覆盖,是我军警在对付悍匪时常用的一招,
    虽然没什么
    战术可言,但是非常实用:2000年朝阳区围捕于全文,于犯跑到居民楼里虽是引爆炸药,也
    是被我方
    的火力压制随手击毙的。不过新时代的要求不一样了,光把人打死不算厉害,眼下流行抓活
    的,那么火
    力覆盖的招数还得少用些,否则就是少年亚历山大的悲哀——你把歹徒打完了,我上哪里去
    抓啊!
    倘若运气没有了,家伙再大也没用(代结束语)
    霰弹枪中一般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是12号五连发,多见于银行保卫手里,这种由齐齐哈尔
    雄鹰警用
    器材公司生产的97式18.4mm霰弹枪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最关键的这个家伙黑森森的枪口要
    远比81,
    79之类来得威风,一枪下去万朵桃花开,硬橡皮的痛块弹打下去,再厚的脸皮也能打成麻子
    ,如果换用
    箭弹,歹徒得被打穿,因此这个家伙非常适合吓唬坏蛋。美国警方统计表明:枪支的心理威
    慑力,与枪
    支的口径成正比。按照他们的统计,不管是警察也好,罪犯也好,普通公民也好,最害怕遭
    遇的武器是
    霰弹枪,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敢于对抗指向自己的12号枪管。这点也算是深刻贯彻了我国银行
    保卫工作
    中威慑大于杀伤的传统——当年用的是764厂狼牙棒,也是极其威风的一代名器。
    再说霰弹枪这种家伙,一战时就被老美带上了战场,当时就叫“战壕清扫枪”,与冲锋枪的
    原始用途有
    类似的地方,枪手的发射方式通常是扣住扳机不放,反复快速拉动护木,以形成类似连发的
    效果。德国
    人对此武器相当畏惧,下令抓住美军霰弹枪手以后就地枪毙,到了后来越战,美国人开始发
    现这个家伙
    非常适合丛林作战:丛林里视线不远,敌人出现突然,用霰弹枪几乎不用瞄准,抬手就轰。
    实在是城市
    作战和警务用枪的首选。
    而在中国,霰弹枪多年以来一直是顶着土铳和五连发的名义出现的,而且屡次在歹徒和民警
    的对抗中以
    匪用枪支的形式出现,而且由于设计的原因,每次都能让警察或多或少地受伤流血,去年西
    南某地查处
    黑枪时,一民警被歹人的土铳轰到了背,前前后后取出了200多个弹片,还算运气好保住性
    命,有时候
    歹人枪法好或者枪支威力大,警察还会把命丢掉,上个月北海就有一名民警出警时遭歹徒用
    自制霰弹枪
    打中腹部,因失血过多不治牺牲。
    另一方面,警用霰弹枪打击歹徒的案例却很少能听到,根据兄弟的估计,产生这一现象的原
    因主要是霰
    弹枪一般多用于保卫而很少用于抓捕或攻坚,加之其造型威猛,威慑力太大了,歹人看见它
    一般不敢往
    枪口上撞,因而搞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可能也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时间一久我们的保卫人员也就麻痹大意了。2003年沈阳发生的11
    8大劫案
    中,经警使用的就是97霰弹枪,可惜被歹人的炸药和鸟铳打了个措手不及人仰马翻,再大的
    口径也没能
    排上用场,这不仅让人联想起古罗马一句淫荡的谚语:倘若运气没有了,家伙再大也没用。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随着青海化隆地下造枪业的再次繁荣,我在南都放毒的日
    子走到了尽
    头。想当年武汉发生段国诚连环变态案,女生都不敢穿红裙子,我还是个战战兢兢地小娃娃
    哩,谁能想
    到数年以后居然能在此向各位唠叨起江湖上这些杀人放火的段子……感谢卖当雄……感谢刘
    伟强……感
    谢QBQ网站的同好们……感谢读者……
    不该发生的故事
    时隔多年,我都记不起来《便衣警察》里的周志明最后是个什么结果了,但是主题曲里那句
    歌词却一直
    指引着日后国内公安题材电视剧的发展:有奉献有牺牲,“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每年的10月份,香港警察总部都会举行仪式纪念殉职警员,在内地,这个过程一般都在各地
    不定期分
    头举行,主要原因是内地治安形式复杂,案件牵范围涉太广:不久前武汉一名巡警在河南探
    亲时遇害,
    凶手居然跑到了新疆——如果是在香港发生类似的案子,歹人能跑路到深圳或者台北差不多
    就是极限
    了。
    另一方面,由于条件不同,内地的警察要面临各种其他同行难以想象的复杂条件并随时做好
    牺牲的准
    备。2002年6月,武汉曾经发生过一起不幸的案件,本地警方配合江西同事抓捕一黑社会头
    目,收网时
    遭遇歹人顽抗,于是展开了一场混战。战斗结束后,冲在最前面的市局行动技术处的警察小
    李身中数枪
    倒在血泊中。
    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就在于歹徒并没有使用枪支——小李是被同事的枪支误伤的——严格来
    说,这算是
    一次意外里的事故。根据我国警方实战中的惯例,在执行普通任务时(歹徒不涉枪),一般
    不会将手枪
    完全上膛待发,因为在协同动作时,一支上膛的枪跟在屁股后面肯定会引起前边人的高度紧
    张(特别熟
    悉到完全可以托付生死的搭档除外)。紧张的场合下,一个没多少经验的警察甚至要向搭档
    交出弹夹以
    免紧张导致的事故——从这个角度看,小李的牺牲是十分遗憾的。
    而1995年发生在兰州的“12-18”枪案就更为惨烈。事发当晚两个歹人到甘肃省军区警卫连
    偷了两条
    五六冲锋枪,两把五四手枪和相应子弹(还莫名其妙地偷了500多发59手枪弹,不知道为什
    么),抢了
    辆出租车仓皇逃窜。半路上遇见了和朋友过生日的市刑侦大队副队长刘晓东。刘晓东看情况
    可疑上前盘
    查,哪里想到歹徒穷凶极恶,一看上来人了掂起56冲就是一阵扫射,刘晓东躲闪不及当胸中
    了11枪,
    一起跟着的一个11岁的小孩也不幸被歹人打死。
    这个案子中歹人的火力强大,正面遭遇起来警方肯定要吃亏。但是刘晓东的牺牲也和完全没
    有防备有一
    定关系:勤务状态下(刘当时是下班时间),警察在盘查可疑人员时一定要保证搭档之间相
    互掩护,决
    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子弹夺门而出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有这么一段:Mathilda遭受灭门之厄的时候,小女孩躲进了邻居
    莱昂家
    里,多疑的警察前来搜查敲门趴在猫眼上往里看,屋里的莱昂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
    悄悄顶住了
    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
    况来看,飞
    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 眼和不计其
    数的玻璃
    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
    佬》,在这
    个日本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
    寻仇时趴在
    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
    己去敲别人
    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如保定逃犯黄昌兵,一定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
    了三枪打伤
    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你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
    一遍,通常
    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
    门而入的准
    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两人负责,国内警
    察破门很少
    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
    ,一般就是
    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揣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兄弟一看见门开了立
    刻把踹门的
    伙计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
    后后面的兄
    弟才跟上进屋清扫。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警察都是这样严格训练的,80年代美国中西部发生过这样一起
    破门事件:
    一名下了班的巡警喝了一夜酒,凌晨时回家。他找错了门,用钥匙打不开门。于是用脚端。
    那家的女主
    人被惊醒了,躲在卧室里锁上了门。巡警醉得昏头昏脑,抽出勤务用枪,一枪射穿了卧室门
    。子弹从女
    主人背后进去,前胸穿出,将她射穿。她虽然幸免于死,但花了3万美元医药费。醉酒的巡
    警被推上了
    法庭。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当你去喝酒时,把枪留在家里是最安全的。如果你把枪锁在
    车里,可能
    会被人偷走。
    歹徒越来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经刊登过一篇讲述抗美援朝期间我军狙击战术的儿童故事《冷
    枪战》,深
    得童年的我的喜欢。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说到狙击战术。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显
    示,当年在
    朝鲜志愿军的冷枪战确实让美军吃足了苦头——特别是我军的狙击之王张桃芳(这里爆个料
    ,张老除了
    枪打得好,还会开飞机,在那个汽车司机都很少的年代实在是难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后后
    用冷枪打死
    了200多个敌人——而且用的是苏联44式步骑枪——你要是见过国产53步骑枪就知道,这种
    东西是给骑
    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携性,(国造53是仿苏44式的)就不是用来精确射击的——这里插句
    嘴,其实
    张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还用过美军的M1,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军很早就
    喜欢从敌
    人手里夺取武器,只要能打击敌人,不管你是黑猫还是白猫。
    而另一个我军狙击手的故事则更为传奇,对越还击战时,14军的“老山第一杀手“向小平3
    1发子弹打
    死了30个敌人,剩下一个被子弹削掉了半边脑壳成了植物人——这里除了要检讨一下国造7
    9狙杀伤力
    不行之外,也要佩服一下那个越军的皮实身体。他不禁让我想起了施瓦辛格《终结者》里边
    的那个液态
    反角机器人,那简直是个打不烂的牛皮糖。
    需要声明的是,这样的例子也是极少的,赶上一个,与其说是那个越军运气好,倒不如说是
    向小平运气
    差。纵观国内历次处突使用79狙(后来还出了改进型85狙,未必强到哪里去)的战例,多是
    到了最危
    险的时候打脑袋的,结果要不就是没打着罪犯(这里发个牢骚,79狙是仿苏SVD,由于成本
    原因,没有
    像苏联一样特制专用精确射击的子弹,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机枪弹凑合着,精度缺陷问题在
    战场上能凑
    合,处置突发事件就有点力不从心)最后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干脆就是一枪爆头,很少出
    现打上一枪
    让歹徒瞬间失能却不伤性命的情况。这样看来,2004年10月发生在佛山顺德的人质劫持案中
    的犯罪分
    子就应该大感庆幸——新闻报道显示,武警同志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最初是考虑上狙击步枪
    的(兄弟估
    计八成还是85狙),后来研究发现,30米的距离用狙击由于瞄准镜通光量小,视野小,晚上
    用,远了
    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动目标,还不如用普通机械瞄具反应快,最终决定换了81。神枪手一
    枪下去,
    子弹刚刚稳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还没来得及翻滚又擦着颈椎飞出去了。大家都以为他必
    死无疑的时
    候,两天之后被子弹穿喉而过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医院里坐起来喝水了。
    我以为,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狙击手手下留情地结果——瞄准后脖子打的,明显是冲着颈椎去
    的,目标就
    是破坏歹徒的中枢神经让其瞬间失能不能伤害人质。但是81打歪了,歹人捡回一条性命,这
    里不是说
    81性能不行,想当年空降兵某部里一个马上要转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弹射击时用
    81把指导
    员给打了,子弹穿头而过,受害人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出就挂掉了。
    上厕所要不要带枪
    孟京辉在他改编的话剧里提出过一个问题:在米兰的大街上用不用带刀自卫。在这一点上,
    我觉得昆汀
    ·塔伦蒂诺在《低俗小说》里给了我们一个更严酷的思考:神气活现的黑社会杀手约翰·屈
    伏塔在猎物
    家蹲守期间内急,上厕所的时候只拿了本书(看封皮我猜是本毛书)而把枪落在了厨房,结
    果被回家的
    猎物布鲁斯威利拿到,一阵扫射,屈伏塔被他在马桶上干掉了。很明显,这就是导演向我们
    提问了:上
    厕所要不要带枪?
    2001年著名歹徒张君被抓获的时候,坊间小报突然冒出大量相关小道消息,其中有一条就是
    说张犯爱
    枪如命,洗澡拉屎都要带一支在身边。对此,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方面说明了张犯的狡猾
    ,另外也不
    排除他是看过《低俗小说》,并且从中受到启发。
    我的一个朋友(是个良民)自幼体弱多病,唯一的嗜好是上厕所时带一本书看。当年没有马
    桶的时候,
    他经常把卡夫卡里尔克的小册子掉进粪坑,损失惨重。后来为了降低成本,开始改看《参考
    消息》,虽
    然后来用上了马桶,掉书风险大大降低,这个习惯却一直保持了下来。自从发生华盛顿连环
    枪击案以
    后,我再去他家厕所参观,发现以前放报纸的架子上现在摆的是一堆《兵器知识》之类的杂
    志。
     
    报上的调查说,现在的美国,人均占有一支以上的枪,而在中国,电话的普及率都没有这么
    高。所以我
    们完全有理由设想,现在美国人正在努力地把枪普及到伸手可及的位置:走廊,车库,卧室
    ,厨房,厕
    所,如此等等。以便某个著名广告里的场景一样:一中年眼睛男子坐在马桶上面看报纸,突
    然冲进来一
    个武装歹徒,眼睛男子随手从卫生纸篓里抽出一把"沙漠之鹰"将歹徒打倒,然后吹吹枪口,
    说出那句
    经典台词:"小莉啊。。。"
    早在200多年前,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努力推动枪支弹药的生产,在1776年主持会议,他又
    为宾夕法尼
    亚起草法律,确认了武器的所有权。此后一段时间内,枪支在美国逐渐由不大趁手的兵器(
    早期的火枪
    根本不如斧头弓箭好用)转变为高贵身份的象征,进而演变成男人的标志。直到今天,它已
    经成为一种
    代表着自由与开拓的文化象征深深植根于美国人的心中。尽管自华盛顿连环枪击案后,美国
    舆论要求禁
    枪的呼声很高,但很有可能是喊喊就罢了,其他的不说,但是军火商支援布什总统的竞选赞
    助,那么大
    一笔款子哪能白给了呢?
    大概是在97年的时候,阿尔巴尼亚社会动荡,一不小心国家军火库遭人抢了,大量军火外流
    。致使该地
    区一度成为世界各地非法武装采购武器的批发市场。由于家伙太多压了货,价钱也一度达到
    历史最低点
    ��AK47单价只卖到30美元。其直接后果就是对原有的国际军火黑市造成了致
    命的冲击,另一方面又
    重新洗牌,诞生了一个新的国际军火黑市。
    97年被劫的那批枪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罗斯的车臣非法武装买去了,后来发生在莫斯科附近
    的人质事件
    中,保不齐就有当初的阿尔巴尼亚枪支参与。
    枪支的流动造就了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会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击,看歌剧
    会被人绑
    架。照这个趋势下去,很难保证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会在马桶上检查子弹夹。
    还是在《低俗小说》里,一个小角色拿一把左轮在厕所里埋伏,结果他出其不意地杀出来,
    瞬间浪费掉
    六颗子弹却无一建功,紧接着他被人打死。你应该知道这是昆汀·塔伦蒂诺再度提醒我们:
    上厕所要带
    枪,而且要把枪法练好。
    快使用双节棍
    曾经有学习武术的兄弟和我谈起双节棍,当时他以充满不屑口气地指出,这玩艺属于外门兵
    器,不可用
    于堂堂之阵。换句话说,在中国古代打仗会比较复杂,需要遵守礼仪,大刀,长枪,双股剑
    才是王道
    ��刀为百兵之王,枪为百兵之贼,剑为百兵之君��你要是拿
    个狼牙棒出来打赢了都不光彩。
    再话说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出来混的时候,上阵使的是一根盘龙大棍(作者按:棍为百兵之祖
    ,正宗得不
    能再正宗的血统),有一回不小心被敌人打断了,太祖爷发挥他的创造性思维,用绳子把一
    长一短两节
    棍子连起来��上阵挥舞开来那是柔中带刚所向披靡。于是,这种哨棒就在民
    间流传下来,多年后又和
    菲律宾武术界发生了一二瓜葛,最终演化成了李小龙手里的外门兵刃双节棍。如果你碰巧读
    过鲁迅你就
    知道,这是一个典型的"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悲惨事情。
    再说那那双节棍,挥舞开来棍头有千均之力,打架时开瓢性能不弱于板砖,再加之造型猥琐
    不引人注
    意,方便携带且善破刀剑,逐渐成为街斗利器��业内传说李小龙电影《猛龙
    过江》在英国被禁播就是
    因为英国绅士们受不了片中唐龙使用双节棍的凌厉镜头��买嘎的,他们真的
    如此善良,也真难为
    1840年有人能忍受风浪颠簸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搞鸦片战争了。
    关于这个兵器的威力,有个著名的报告。说是警方曾经作过统计,在多年的街头争霸中,致
    死率最高的
    兵器是手枪(这是犯罪学角度的统计,若是在冷兵器的范畴看,这是纯属打岔);然后是匕
    首��武林
    高手说:顺着胸口往上,一捅就到心脏;第三就是双节棍��哼哼哈嘿&#6553
    3;�说实话,我都有点不相信。
    统计报告说,凶残的小流氓使用双节棍中间的链条绞杀对手的脖子,被勒上就玩完。这显然
    已经是在李
    小龙双节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飞跃,但是我还是觉得,单纯是勒脖子,臭名昭著的西班
    牙绞索
    ��The
    Garrotte(看过《教父》没有,里边的冷血猛男兼头号衰人卢卡布拉西就是被西班牙绞索勒
    死的)可
    能更加顺手。
    当年李小龙威风犹在的时候,美国的警察曾经装备过一段时间的双节棍��棍
    体是两根30CM的六棱角
    钢,用12CM的尼龙绳连接,标准的双节棍形制。后来大概是因为天天在腰带上挂两根沉重的
    钢锭受不
    了,没多久就取消了。这些年他们已经装备了由三根冷拔钢管套在一起组成的ASP伸缩警棍
    ,远看像得
    了甲亢的折叠伞骨,甩开一看才知道是根半米长的铁棍。新近的港片《冲锋陷阵》里,陈亦
    讯就是用它
    教育小流氓的,这个家伙比较类似于教鞭,警察叔叔拿在手里教育不良少年,看起来可是比
    双节棍要正
    式多了。
    小提琴盒里的枪
    有一个著名的笑话,说是一群学生正在练习小提琴,其中一个学生打开了小提琴盒,发现里
    面有一支
    枪。他惊叫"糟糕,我爸爸拿着我的小提琴打劫去了。"这个笑话一方面告诉我们行动要胆大
    心细,另
    一方面暗示了那个小孩的爸爸可能是个黑手党分子。因为在1929年,由美国黑帮历史上旗帜
    性人物卡
    彭导演的著名的"情人节大屠杀"里(有个电影《The St.Valentine'sDay Massacre》就是反
    应这
    个事情的),黑手党分子就把汤姆森M1928A1式冲锋枪锯掉了枪托放进小提琴盒子里携行的
    。该枪事
    后也被称为"芝加哥小提琴",为世人所熟知。(看过《教父》没有,大儿子桑尼就是被人用
    汤姆森
    M1928打成蜂窝煤的)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一个案例却是来自苏联。1988年三八妇女节那天,住在西伯利亚伊尔库茨
    克的一个
    音乐之家老少11口,举家上阵,劫持了一加飞往列宁格勒的图154,希望藉此外逃伦敦(为
    什么不是维
    也纳)。据说动机是该家庭爵士乐队曾经在事发前旅日演出,被资本主义的灯红酒绿迷惑,
    回国后变卖
    家产,携带两支短枪,塞到琴盒里开始了犯罪之旅。
    该劫机家庭的母亲奥韦奇金太太有11个孩子,被苏联政府授予"英雄母亲"(苏联人少啊,鼓
    励多生)
    称号,四处演出,7个儿子还在伊尔库茨克文化宫担任固定演员。这么打的名望之下,机场
    安检人员放
    松了警惕,热情地招呼,草草地检查,让家庭劫机团伙顺利登机。
    苏联方面对知识分子的拼命精神缺乏应有的警惕。在飞机被劫持后的谈判中,大胆"晃点"了
    劫机家
    庭,骗人家说先在列宁格勒加油,然后转飞西方自由世界。结果却让飞机降落在某军用机场
    ,然后大胆
    派兵包抄。空姐配合士兵,在飞机上吸引劫机家庭注意力。结果知识分子敏锐的观察力使得
    政府的诡计
    破了产。来自音乐之家的劫机犯们发现受骗,自尊心遭受极大伤害,情绪开始波动起伏。反
    劫机突击队
    趁机发起强攻,双方在机舱内短兵相接。结果知识分子毕竟没受过什么恐怖活动训练,自身
    五死二伤,
    但是顺便也打死了空姐和乘客四人垫背,突击队员无一伤亡。值得说明的是,死的五个劫机
    犯里有两个
    都是自杀的。
    这个事情在彻底扭转了某些人脑子里关于知识分子"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恶劣印象。大概也
    就是从这
    个时候开始,我国电视剧里的坏蛋开始由传统的体态剽悍络腮胡子向文质彬彬金丝眼睛过渡
    。但是值得
    说明的是这个教训并没有让苏联政府变得聪明些。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他们还是忽视了来自
    国内的声
    音,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声音。结果,三年后,就发生了著名的八一九。当然,那次运动不是
    知识分子造
    的反。真正运动起来,还得坦克上。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
    朋友们互相
    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身体某个部位,真正
    别在腰里
    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主要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
    管理制度,
    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
    根据这个情
    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
    ——用鲁迅
    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
    杀害哨兵夺
    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就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
    哪个匪会对
    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
    是很高
    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
    的同时也为
    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
    一同携带一
    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
    双双掏出匕
    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预备——这里可以披露一个
    战术动作:
    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
    扳开击锤
    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
    需要强调的
    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
    携行时要万
    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位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
    枪,用子
    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警察,一时
    摸不清对
    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
    饶人处且饶
    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的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
    一位群众
    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
    的保卫干事
    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
    伤,并最终
    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
    去就是几十
    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
    严打时的
    游街了。只是这样牛逼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种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
    估计是再也
    不可能发生了。兄弟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
    正是:枪支
    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东京闹失去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
    害之处就是
    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
    而且成功逃
    脱,并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
    用也许是在
    威慑,而非杀伤。当年轰动一时的"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
    作案到最
    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
    案思路未
    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
    枪就打的冲
    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
    "的怪圈。
    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
    其实在很多香港烂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
    ,又比如
    《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
    运气比较
    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
    发玩具手枪
    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
    候就被人追
    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
    里,他是拿
    错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人人皆知,张嘎
    子同志从来
    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
    抱起机关枪
    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
    抄之类的
    干活。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
    的秦帝国迅
    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
    了"夹生
    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
    队正抬着一
    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
    吓得受伤
    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想当年,毛主席的军事才能独步海内,"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的级别,可这位
    军事天
    才,却几乎一生没有沾过抢(除了当年井冈山回师,挎过几天盒子炮),当年在山里遇到土
    匪,眼看要
    糟糕,还是被贺子珍手持双枪及时赶来,将他救下。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指点江山,"又
    恰像台风扫
    寰宇"。当年在被在他的指挥下被扫掉的整编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也算是一代名将,年轻
    时就有抢杀
    老婆的凶悍行径,可是到了后来,一样被灭掉,只剩下当年的配枪进了共匪的博物馆。正是
    :“万里长
    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警棍的传说
    王小波的《青铜时代》里提过古代狱卒曾经使用过一种"驴鸡巴棒"的家伙修理囚犯,作用大
    概类似今
    天的警棍。不过根据王某人的一贯风格,这个玩意十有八九是他杜撰的,列位看官不必当真
    ,但是时代
    的进步带动警棍的发展却是王二没有料到的——就在上个月,石家庄警方推出了一种长达一
    米半的巨大
    震暴警棍,上阵时须得二人合使,倒是有几分当年倭寇打仗时所用野太刀的影子,不论是其
    口径还是威
    力,均远非古代狱卒所使的小棒子可比,歹徒挨上一下没准脊梁骨都得被砸断,端地利害。
     
    在我国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保卫系统比较发达,每个单位都有一批警械(甚至包括大量枪
    支),兄弟
    我那会还很小,喜欢假装天真地往保卫科窜,把他们的家伙玩了个遍(枪除外),那会最喜
    欢玩的是手
    铐和保险柜,因为科技含量高;最不喜欢玩的就是警棍,一根棒棒,屁意思没有。
    扭转我看法的是某天夜里闹小偷,我被窗外的喊声叫醒,探头一看,只见数条保卫科的身影
    在追捕一条
    大汉。保卫科的哥哥们大概是平日疏于训练,眼看着距离越拉越大,贼人就要溜走,危机关
    头冲在后经
    警哥哥奋起神威,将手中的警棍掷出,命中歹人腿窝,歹人双腿一弯扑通跌倒,乃束手就擒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跑到保卫科参观。那时歹人已经移交公安机关了,只剩下经警叔叔大力
    吹牛擒贼经
    历。我要过昨夜立功的那根警棍,仔细研究了一通,发现其结构是粗壮的弹簧外裹橡胶,以
    弹性增加打
    击力,十分了得。当时就起了据为己有的心思,可是经警哥哥警惕性很高,没有答应。
    多年以后,我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国营764厂的产品清单,才发现国营大厂后来出产的
    棍子大多没
    有了当初的复杂工艺。想当年杂七杂八的品牌警棍充斥市场,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设计也不
    乏创意,除
    了我童年看到的弹簧棍,据说还有一种灌了水银的厉害玩意,具体实用报告没听人提起过,
    但是完全可
    以想象——砸在人头上,接下去一定就是扑通一声,人像木头一样被K.O。
    不过水银警棍还不是最厉害的。以前抢劫银行不是很疯狂时候,银行保卫的一种重要武器就
    是天津764
    厂的一种狼牙警棍(后来歹人的武器先进,狼牙棒吃不住就换上霰弹枪了)——厂家编号是
    7608,此
    棍全钢打造,浑身上下布满短钢钉,危机时刻还可以临时加上长钉,人若是挨上一下定是遍
    体鳞伤,威
    猛无比。兄弟多次去银行取钱时就盯着这个家伙看,看得多了反倒是保安哥哥不自在,干脆
    把棍子藏到
    背后不给我看了。
    但是凡是有利必有弊,狼牙警棍最大的问题就是携行性差。现在国内多个城市警察配备的三
    节伸缩警棍
    是仿造的美国ASP战术警棍。这个家伙别在屁股后边不显眼,虽然威力不俗,但是和犯罪分
    子敌对时总
    是少了那么点威慑力,有个美国人考文(著名刀具MOD DOG的制造商)就曾经自己动手,在A
    SP战术警
    棍的棍头加了一圈钢钉,这可以说是威慑力与便携性的完美结合了。
    那些佩刀的年轻人——折刀篇
    80年代早期,确切地说是在83年严打之前,街上的小流氓都习惯随身揣一把小折刀。现在来
    ,他们当
    时追求的也许仅仅就是个携带方便,但是后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因
    为一语不合
    拔刀相向而最终致死人命的,恰恰多是这种小家伙。
    当年的折叠小刀,展开不过七寸,比一般的水果刀大不了多少。带在身上不仅毫不起眼,对
    于混混来
    说,简直还有点气势不足——《鳄鱼邓迪》里有个拦路抢劫的小混混就因为刀子小了,反而
    被受害人邓
    迪先生嘲笑——所以打架斗殴时身负重任的“先锋”(有些地方称作“头炮”的)一般都是
    揣着一大一
    小两把刀的。同样的道理体现在日本武士腰边一长一短两把刀上,他们叫做居合(拔刀术)
    ,两军交战
    时长刀被困住或者脱手,这时非常卑鄙地突然抽出短刀,向对方痛下黑手。明末官军和倭寇
    交战,就在
    这个项目上吃了大亏。
    从这个角度看,小折刀是有其局限性的,但它所欠缺的仅仅是气势,而隐藏的杀机一旦显露
    ,则会给对
    手留下更加深刻地印象。有个反面的例子,菜刀在很多人眼里大概是一件威猛的兵器,但是
    事实非常令
    他们失望——1983年著名的唐山“菜刀队”,24条大汉半年多时间作案18起,致伤17人却无
    一死亡
    (按,仅仅是武器的案例分析,不是替菜刀队惋惜,读者明鉴),菜刀威力之差可见一斑,
    凶器唯大论
    者可以休矣。而同样是在80年代初,广州一位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的解放军退伍侦查兵,就
    因为见义勇
    为而被流氓团伙用匕首捅死。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很还常常可以从法制节目中看到
    那些身负命
    案的凶器多是匕首——砍刀一类多是流氓团伙收保护费时吓唬老百姓的。
    针对当年的治安情况,公安系统还装备过一种推拉式警用匕首,这种东西非常类似于后来广
    为流传的直
    出式跳刀(在西方叫做OTF “OUT OF THE FRONT”),只是多了一个嵌着蓝盾标志的帽子—
    —对于
    这个笨拙而多余的“安全设计”,我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不理解,一直到现在——在我的印
    象里,这批
    推拉式警匕后来正是因为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双重欠缺而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它对手的匪
    用直跳却很
    受欢迎,而且当年因为货源紧俏,团伙内身份比较低的小喽罗是没有资格使用它的——他们
    一般是用侧
    跳或者背锁折刀,而后者纵凶悍如BUCK110者(参见《杀死比尔》乌玛用来割断医生脚筋的
    那把刀),
    终究无法摆脱一般人眼里水果刀的恶劣形象。
    关于直跳的案例,多数大同小异。我知道的一个是某学生团伙的头头有次和人发生矛盾,随
    手抽出直跳
    指向对方胸部,出刀同时顶出推刀钮——于是正中心脏一刀毙命。我相信这个故事要是隐去
    时间地点等
    等一切背景,和你听过的大概就是一个样。
    而有所不同的是我那个故事还有续集,话说那个携带直跳弹簧刀的老大被抓走之后,那个地
    区出现了一
    个穿着牛仔短裤的新老大,该老大学过武术,当过兵,还进过监狱,实战经验丰富得不象话
    。他的腰里
    挂的却不是直跳了,而是一把武术用品商店里买来后开了锋的双刃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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